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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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609发布时间:2008-07-07

各有关单位:

2008年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本年度社科基金申报要求与往年有所不同,请申请者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校社科基金的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有所调整。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5万或1万。经费为1.5万的重点项目成果为2篇核心期刊论文,其中1篇为重要核心期刊;经费为1万的重点项目成果为1篇重要核心期刊论文,或3篇论文其中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请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时将项目类别、经费及预期成果填写清楚。

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成果为2篇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项目评审仅限于申报的类别。结项时成果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给予撤项、追回经费、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的处罚。

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通过通讯评审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自动立项为校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请者按重点项目的分类选择申报,重新填写校基金申请书,结项前必须再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二、校社科基金研究期限为两年。本年度校社科基金和校青年科研基金(哲学社会学科)不得同时兼报。校社科基金和校青年科研基金(哲学社会学科)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校社科基金。

三、每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作为项目参与人限报一项。

四、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不得申报面上项目。

五、鼓励机关人员和学院教师联合申报。

六、请申请人在校科技部信息窗网页http://sci.nuaa.edu.cn/main/show.asp?nid=2008729505936查阅、下载申报指南及申请书。于93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于95日统一报送校科技部综合办(综合楼624室)。其他单位在申报截止日前直接报送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赞              

 

 

 

 

 

                 科技部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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