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服务体系,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特编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公开办)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
本校具体网址:http://www.nuaa.edu.cn。
本校当面受理点:校公开办,办公时间:每周二、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25-84895000。
本校还将采用新闻、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最长不超过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校公开办;
办公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综合楼811室,邮政编码:210016;
办公时间:每周二、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25-84895000,传真号码:025-84891512;电子邮件:xxgk@nuaa.edu.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校公开办领取,也可上网下载(http://office.nuaa.edu.cn/3423/list.htm)。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校公开办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本人签字确认。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校公开办的电子邮箱。
(3)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校公开办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25—84890250;
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综合楼818室,邮编:21001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本《指南》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025-84892424
025-84891512
office@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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