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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国庆长假期间全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237发布时间:2008-09-24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

近期,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山西“9.8”尾矿库重大垮坝事故、黑龙江“9.20”煤矿重大火灾事故、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9.21”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重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08年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工信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部署,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生产等各项活动的正常秩序,现就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及长假前后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近期国家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多为责任不到位、企业严重违法违规和有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各单位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要认真做好长假前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国庆节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检查制度》(校实设字[20064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自查。自查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专门措施,逐一加以解决。短期不能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各单位尤其要加大对学校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汇总表》(http://www.nuaa.edu.cn/sbk/5.htm,并于927前将汇总表交至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楼226房间)。

2.国庆节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办公、教学、实验、研究生工作室和生产场所,学生管理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对学生公寓分别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源、水源、气源、易燃源、放射源和危险化学源,做到人离门锁、电关、水断、气停,易燃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认真核对、进库进柜、妥善封存。

3.后勤、节能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对卫生设施、餐饮设施、配电设施、锅炉房、开水房、储水库、浴室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4.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于927分别对两校区的教学、科研、生产以及后勤服务场所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重大隐患的场所和设备进行查封和全校通报。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长假期间各项生产活动的有效监管

1.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挂靠单位及外来单位也要安排值班。值班员应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各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2.对长假期间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或在研究生工作室学习的学生,实验指导老师和研究生导师要严格管理,严禁在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内违章用电、用火。

3.长假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科研、生产活动;对确因任务紧,必须安排加班和作业的,有关单位务必在928前提出书面申请(《节假日从事危险作业申请表》http://www.nuaa.edu.cn/sbk/5.htm),报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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