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三助”岗位聘用,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的规定,请设岗单位与拟聘用研究生签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三助”协议书》(见附件),并于10月28日前报送研工部521办公室备案。
协议书签订过程中,请设岗单位注意以下问题:
1.聘用期填写:根据申请时间分为一学期或一学年,聘用过程中如有变化请及时与研工部联系,工作时间不满一月者不予发放“三助”津贴。
2.丙方签字部分待交至研工部后统一签订。
3.乙方“三助”津贴标准:
助研岗:参照硕士生100-300元/生•月、博士生300-600元/生•月;
助管岗:300元/生•月;
助教岗:由教务处按照课程学时数折算,平均约200元/月;
临时助教、助管岗:按照不低于12元/工作时的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025-84892424
025-84891512
office@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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