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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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341发布时间:2009-01-09

 

为进一步做好医药费报销工作,经协调、研究后决定,校医院2009年门急诊、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明故宫校区医院门、急诊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周三全天

2.地 点: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二、将军路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月一次):每月第二周的周一全天

(具体时间:112394651168769141012119127

2.地 点:校区医院二楼

三、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间

每周五上午

四、住院取支票时间

每周三、五上午

五、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审批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医疗卡(病历)、转诊单(或急诊记录)、医疗费发票与清单(处方)、结算时尚需交通银行卡。

2.本校学生住院申请理赔,需提供下列资料:入院前的门诊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医疗费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号与联系电话、辅导员电话,结算时尚需交通银行卡。

3. 寒、暑假期间不报销医药费。

4. 报销日期遇节假日和新生体检期间则自然暂停一次。

 

 

 

 

                    校医院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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