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强省之基,切实做到“三个优先”,就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使教育优势成为江苏最突出的优势。在工作中,以“三个落实”保障“三个优先”: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发展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用中央精神统一全省上下的认识,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和战略任务,全面实施省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如期实现。三是落实教育优先投入机制。把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关键举措,以优先投入保障优先发展,确保“三个高于”: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突出“两个重点”:以增加生均公用经费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为大规模培训培养教师、大力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大幅度提高教育质量
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坚持“三个面向”,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校创新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优势学科建设,促进一流大学建设,争取到2020年进入“985工程”的高校接近或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进入“211工程”的高校建成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鼓励和支持各类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深入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力争到2015年全省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提高高中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推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坚持人才强教,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和能力建设,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制度,未来10年组织3万名骨干教师和校长赴国外进修。积极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完善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江苏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为重点,为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提供公平的起跑线,使全社会每个成员不因身份差异受歧视,不因阶层差异受制约,都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重点在缩小“三个差距”上下功夫: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组织1000所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二是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的工作机制,5年选派1万名教师到苏北农村中小学任教。三是缩小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努力把教育公平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健全助学体系,义务教育在全面实现免费的基础上,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用,提高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非义务教育阶段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在对涉农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费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切实解决好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江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5%已进入公办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就业人员子女上学政策,更好地保证他们能够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使留守儿童能够正常接受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孩子平等接受教育,使他们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按照机会公平的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坚持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促进公平,以改革增强活力,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加快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符合各类学校特点的办学方法和管理方式,克服行政化倾向,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以江苏被确定为全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成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大学制度的先行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支持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捐资办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一方面,更高水平“引进来”,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教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让更多的江苏学生不出国门就能接受到国际优质教育;另一方面,更加积极“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到海外办学,扩大各类人才到海外学习培训的规模,大幅度提高江苏各类人才的国际化素质。
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催人奋进,我们要凝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努力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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