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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作者: 访问量:264发布时间:2012-11-30
       11月28日,我校“十一五”期间获评的电工电子、机械工程、航空工程等三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顺利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组的验收。

       11月27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26号)要求,受教育部委托,省教育厅指派6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学校“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进行了验收。副校长吴庆宪出席验收会并讲话,三个中心负责人、相关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验收会上,吴庆宪副校长介绍了我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总体情况,希望专家发挥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严格把关,为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提出宝贵意见。

       随后,验收专家组逐一听取了航空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昂海松、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朱如鹏、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王成华就三个中心在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建设成效、标志性成果、下一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汇报,审阅了各中心的相关材料,进行了现场质询,并对三个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

       经专家组全体成员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我校三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紧密围绕创新人才培养任务,建设了相应的实验教学平台,形成了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师队伍,完全达到建设要求,建设成效显著,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评分及评优情况将由省教育厅另行发文公布。


 
 
 
来源:南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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