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2号)

作者:党政办 访问量:323发布时间:2022-03-17

关于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年第2号)


各单位: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多个省份陆续新增中高风险地区,我省多地出现新发、散发性疫情,南京市江宁区、秦淮区先后出现确诊病例,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学校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工信部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研究决定,全面升级疫情防控举措,现将相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切实扛起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全省高校疫情防控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守护好校园安全是当下学校第一要务,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学校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每天安排校领导和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加强值班,筑牢校园疫情防控防线。

2.严格进出审批,守好校门关口。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卡核查、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校外人员(含教职工家属)非必要不进校,校内住宿师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进出校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批,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进校人员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行程史,进校后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教学科研人员线上教学科研,在确保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行政管理人员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可居家办公,后勤保障、生活服务网点等重点人群原则上要求在校内住宿;基建施工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物理隔离,施工人员用餐统一配送。暂时关闭卫桥教职工活动中心、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周二、周四在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大厅为离退休教职工开药、取药。原则上师生应选择学校食堂渠道用餐,不允许点外卖餐食。减少明故宫、将军路、天目湖三校区人员流动,原则上南京、溧阳两地校区暂停人员流动。

3.进行线上教学,暂停线下实习。学校自3月17日起全面开展线上教学,户外体育课可正常开展,走读学生原则上居家线上学习科研,不得进校,确需进校的,线上提交申请经导师和辅导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入校。暂停各类线下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好学生毕业设计、科研项目、竞赛活动等指导工作。尚未开展的课程线下补(缓)考、免修考试,均延期至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体育馆、图书馆采取预约申请制,限制人流。自习室隔位就坐,学生须佩戴口罩,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巡查提醒。

4.及时上报信息,做到准确可信。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i南航”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个人健康信息,本人或同住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接或次密接史、苏康码异常、身体状况出现疑似症状、出现发热情况等的师生员工,务必第一时间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报告,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各类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行为。加强各单位自聘人员、临时务工人员、校内生活服务网点人员、项目施工人员等群体健康管理,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人。

5.配合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学校会根据属地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核酸抽测,请广大师生员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6.加强环境管理,严格卫生消杀。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图书馆、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办公楼、浴室、校内生活服务网点、菜鸟驿站等重点场所必须控制人员密度、保持通风、开展卫生消杀,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卫生间等密闭区域以及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卫生消杀。加强邮快件预防性消毒,做好校内快递超市及快递人员的核查、登记与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展国外进口的仪器、试剂等消毒处理,防止带来输入性风险。

7.严控聚集活动,做好应急预案。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未经批准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校内师生达到50人以上或校外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聚集活动需向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申请报批,并按“强化健康信息排查、强化现场人流管控、强化场馆卫生管理、强化应急处置”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

8.加强健康指导,落实科学防护。加强对当前疫情形势、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防护知识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师生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安排。师生员工在校内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自觉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实验室、教研室之间不串门、不扎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时,校内师生立即联系校医院,校外师生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9.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快速响应。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完善校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全流程严密做好校内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满足一周需求的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以及满足一个月需求的医疗物资储备。

10.强化政策宣传,关注思想动态。各职能部门、各院级党组织要聚焦政策解读、典型事迹、科学防护、便民服务、心理疏导等,通过新闻网、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防控意识和防护能力,坚定战胜疫情信心,凝聚起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同时进一步做好舆情监控,严防各种谣言扩散。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全力保障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建立心理危机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心理危机处置流程,对隔离和健康监测师生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常态化设立心理援助热线、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11.加大检查监督,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检查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回应关切,跟踪做好发现问题、短板、漏洞的整改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人员以及师生中瞒报、谎报、漏报、翻爬围墙等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疫情防控工作组

2022年3月17日


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信息公开 |下载专区 |校历

友情链接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025-84892424

025-84891512

office@nuaa.edu.cn

关注微信企业号

获取更多服务

版权所有  201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  苏ICP备11035779号   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邮编: 210016  技术支持:梦蕾科技